2026-09-16
【獎學金】115學年度元大優秀人才獎學金

一、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115年9月16日 (三)下午5時止。

二、申請資格:

1. 家境困難之本院大學及碩士班本國籍在學學生。

2. 前學年平均學業成績及操行/德行需八十分以上,並未受記過處分。

3. 需提供家境困難證明,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免交所得稅、急難證明等。

4. 經校方確實有獎助必要者,請檢附校方推薦函。(請自行找老師寫推薦函;如申請者為大一或碩一新生請檢附「原畢業學校老師」及「本校老師」推薦信各1封)

5. 雖未符第二項規定,惟有其他特殊事蹟,足資特別獎勵者。

三、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

請檢附下列文件並依序排放,向「管理學院辦公室」提出申請:

1. 資料繳交檢核表。

2. 獎學金申請表。

3. 上一學年成績單影本。(倘為大一及碩一新生請檢附高三學年成績及大四學年成績;若學校成績以等第表示請檢附對照表)

4. 自 傳。(至少500字以上)

5. 校方推薦信。(請同學自行找老師寫推薦信;如申請者為大一或碩一新生請檢附「原畢業學校老師」及「本校老師」推薦信各1封)

6. 學生證正反影本。(需蓋有該學年第一學期註冊章、若學生證無註冊章者請另提供在學證明)

7. 身分證正反影本。

8. 家境困難證明,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免交所得稅、急難證明、校方證明書…等或基金會認可之文件。

9. 個人資料保護隱私權聲明書。(請確實簽名)

10. 受獎同學申請切結書。(請確實簽名)

四、名額與金額:

1. 大學組:

  1. 每名申請者以三次為限,惟本院優先薦送未曾獲本獎學金之同學。
  2. 第一次獲獎每名獎學金貳拾萬元、第二次獲獎每名獎學金壹拾萬元、 第三次獲獎每名獎學金伍萬元。

2. 碩士班:每名獎學金貳拾萬元,每名申請以一次為限。

※獎學金承辦人/收件人:管理學院林欣慧小姐

附件: 附件一二-元大優秀人才獎學金設置辦法和作業細則.pdf

附件: 附件三四五六-元大優秀人才獎學金申請表、資料繳交檢核表、個資同意書、切結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