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2
【獎學金】管院學生揚帆出國研修獎學金(限申請114學期第二梯次出國交換者)

  1. 申請時間:114年4月14日至5月2日。
  2. 申請資格:
    • 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之管理學院大學部、研究所學生(不含在職生)。
    • 須符合本校學生出國研修推薦暨獎勵辦法第二條所定申請資格。
    • 本辦法以獎助經甄選錄取赴國外與本校簽訂合作協議之學校或本院教授推薦之國外知名大學進修研習或修讀跨國雙學位之交換生與雙聯學位生為限。
  3. 獎助金額及名額:
    • 每年名額最多4名,個人獎學金一學期至多為25萬元(一年至多為50萬元)。研修年限不得少於一學期,最多以一年為原則。(實際核發金額將視申請地區酌予增加或減少)。
    • 本次申請為114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出國交換一學期。
  4. 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請檢附下列文件並依序排放,向管理學院辦公室提出申請:
    1. 出國研修申請表(請至國際處網頁https://abroad.oia.ncu.edu.tw/student/申請列印)
    2. 已修業年度之學業成績單(須含成績名次證明書及學業成績累計系排名)。
    3. 外語能力證明。
    4. 家長同意書。
    5. 其他得表徵個人優點長處且與學習計畫相關之能力證明或個人作品。
    6. 「學生出國移動力訓練方案」完成證明。
    7. 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影本(需為縣市政府開立之有效證明)並檢附前一年國稅局全戶各類所得及財產歸屬清單(父+母+本人)。
    8. 自傳(內含家庭境況概述及獎學金使用計畫等…)
    9. 推薦函二封(如為申請雙聯學位者則需檢附)。
    10. 外國學校教授同意指導之書面函件(如為申請雙聯學位者需檢附)。
    11. 學生出國移動力訓練方案完成證明;另請至EE-Class系統>國際學習護照頁面>作業區,上傳一篇以上之國際活動紀錄表。
  5. 收件單位:管理學院辦公室(志希館6F),聯絡人劉小姐(分機66067)。
  6. 詳細辦法請見附檔「國立中央大學管理學院學生揚帆出國研修獎學金辦法」,有關「國立中央大學學生出國研修推薦暨獎勵辦法」請至國際處網頁   (https://www.oia.ncu.edu.tw/index.php/tw/students-going-abroad-tw/exchange-scholarship-tw.html)查詢
附件: 管院學生揚帆出國研修獎學金辦法111.4.12主管會議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