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7
【獎學金】管院學生揚帆出國研修獎學金
管院學生揚帆出國研修獎學金
一、申請時間:113年11月18日至12月6日。
二、申請資格:
(一) 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之管理學院大學部、研究所學生(不含在職生)。
(二) 須符合本校學生出國研修推薦暨獎勵辦法第二條所定申請資格。
三、獎助金額及名額:
每年名額最多4名,個人獎學金一學期至多為25萬元(一年至多為50萬元)。研修年限不得少於一學期,最多以一年為原則。(實際核發金額將視申請地區酌予增減)
四、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
請檢附下列文件並依序排放,向管理學院辦公室提出申請:
- 出國研修申請表(請至國際處網頁 https://abroad.oia.ncu.edu.tw/student/申請列印)。
- 已修業年度之學業成績單(須含成績名次證明書及學業成績累計系排名)。
- 外語能力證明。
- 家長同意書。
- 其他得表徵個人優點長處且與學習計畫相關之能力證明或個人作品。
- 「學生出國移動力訓練方案」完成證明;另請至EE-Class系統>國際學習護照頁面>作業區,上傳一篇以上之國際活動紀錄表。
- 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影本(需為縣市政府開立之有效證明)並請檢附前一年國稅局全戶各類所得及財產歸屬清單(父+母+本人)。
- 自傳(內含家庭境況概述及獎學金使用計畫等)。
- 推薦函二封(申請雙聯學位者需檢附)。
- 外國學校教授同意指導之書面函件(申請雙聯學位者需檢附)。
五、收件單位:管理學院辦公室,聯絡人劉小姐(分機66067)。
六、詳細辦法請見附檔「國立中央大學管理學院學生揚帆出國研修獎學金辦法」,有關「國立中央大學學生出國研修推薦暨獎勵辦法」請至國際處網頁查詢。
七、同一申請案亦須向本校提出申請「國立中央大學學生出國研修推薦暨獎勵辦法」及「國立中央大學補助清寒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辦法」之獎勵,如未申請上開獎勵,則本獎勵金之申請案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