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3
【重要】113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通知
一、 學生應於開學前繳交費用並辦理各項註冊手續,逾期未繳費者,
除具函經核准緩期註冊或請准休學者外,即撤銷入學資格。
二、 辦理延緩註冊或各項註冊資料繳交不齊全者,最晚於開學兩週內完成註冊程序,否則應予退學。
三、 休、退學退費標準:9月9日(含)之前申請休、退學者,全額退費(團體保險費除外)。
9 月10日至10月18日期間申請者,退費2/3;10月21日至11月29日期間申請者,退費1/3;
12月2日(含)以後申請者,所繳各費不予退還。 大一新生依校曆所定日期辦理退費。
其他詳細說明請依照身分別不同參考不同份附件,或至註冊組網頁下方「新生專區」中查詢。
附件: 1131研究所新生註冊通知.pdf
附件: 1131舊生註冊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