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2
【重要公告】112學年度第二學期資訊管理學系碩士班學分抵免申請公告

學分抵免申請

一、申請時間:113年12月11日(一)~113年1月12日(五)
※超過收件時間一律不受理申請

二、申請說明:最多可抵免2/3畢業學分,請完成學分抵免表件填寫並送至系辦審核
請注意!新生僅有一年級可以辦理「必、選修抵免」,錯過後即不可再申請!

三、申請文件
先修課程
(1)填妥學分抵免申請表(如附件一)。
(2)成績單正本或學分證明正本。
(3)課程大綱。(因先修抵免認定從寬,若課程名稱相同不需檢附課程大綱)
※不得以專科前三年取得之學分抵免先修課程。

選修課程
※必須為入學前所取得的研究所學分,已經計入大學畢業學分者,不得用以申請抵修。
(1)填妥學分抵免申請表(如附件一)。
(2)填妥修讀研究所學分證明(如附件二)。
※若為本系大學部畢業學生不需檢附「修讀研究所學分證明」。
(3)成績單正本。
※成績單上應註明該課程為研究所課程且成績達到 70 分及格標準者,另成績單上的必修課均不得用以申請抵修研究所學分。
(4)課程大綱。
(5)畢業學校的最低畢業學分數要求證明文件。

所必修課程
審查從嚴,以在三年內修習本校同一門課程為原則,始得申請免修,並需改修其他指定之相關課程。
(1)填妥學分抵免申請表(如附件一)。
(2)填妥修讀研究所學分證明(如附件二)。
※若為本系大學部畢業學生不需檢附「修讀研究所學分證明」。
(3)成績單正本。
※成績達到 70 分及格標準者,另成績單上的必修課均不得用以申請抵修研究所學分。

學程必修課程
※學程必修課程之抵免申請,以在一年內修習本所同一門課程且成績達 70 分 及格標準者為原則,且未計入大學畢業學分者,始得申請抵修;否則只能申請免修,並需改修其他指定之相關課程。成績未達 70 分及格標準者,一律重修。 
(1)填妥學分抵免申請表(如附件一)。
(2)填妥修讀研究所學分證明(如附件二)。
※若為本系大學部畢業學生不需檢附「修讀研究所學分證明」。
(3)成績單正本。
※成績達到 70 分及格標準者,另成績單上的必修課均不得用以申請抵修研究所學分。

附件一:學分抵免表,請將「先修課程抵免」及「必選、修課程抵免」請分開填寫
附件二:修讀研究所學分證明,為外校或外系的同學在大學期間有修習為研究所課程且未納入畢業學分中,請至原畢業系所進行審核認證並請原學校系所主任簽章。
(若不方便回原學校,請聯繫原學校系所承辦人員,詢問是否可請系所承辦人員請主任簽章後,掃描回傳給同學您)

四、審查結果公告時間:加退選結束前會公告結果於系網頁及碩士班FB社團
※審查通過者,系辦將統一協助送交申請文件至註冊組;未通過審查者,請務必留意選課,謝謝!

附件: 

附件一國立中央大學學生學分抵免申請表.doc

附件二修讀研究所學分證明.doc 

資管系研究所學分抵免申請與處理細則 11006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