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8
【獎學金】管院學生揚帆出國研修獎學金

  1. 申請時間:112年11月20日至12月8日。
  2. 申請資格:
    • 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之管理學院大學部、研究所學生(不含在職生)。
    • 須符合本校學生出國研修推薦暨獎勵辦法第二條所定申請資格。
      本辦法以獎助經甄選錄取赴國外與本校簽訂合作協議之學校或本院教授推薦之國外知名大學進修研習或修讀跨國雙學位之交換生與雙聯學位生為限。
  3. 獎助金額及名額:每年名額最多4名,個人獎學金一學期至多為25萬元(一年至多為50萬元)。研修年限不得少於一學期,最多以一年為原則。(實際核發金額將視申請地區酌予增加或減少)
  4. 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

      請檢附下列文件並依序排放,向管理學院辦公室提出申請:

  1. 出國研修申請表(請至國際處網頁https://abroad.oia.ncu.edu.tw/student/申請列印)。
  2. 已修業年度之學業成績單(須含成績名次證明書及學業成績累計系排名)。
  3. 外語能力證明。
  4. 家長同意書。
  5. 其他得表徵個人優點長處且與學習計畫相關之能力證明或個人作品。
  6. 「學生出國移動力訓練方案」完成證明。
  7. 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影本(需為縣市政府開立之有效證明)並請檢附前一年國稅局全戶各類所得及財產歸屬清單(父+母+本人)。
  8. 自傳(內含家庭境況概述及獎學金使用計畫等…)
  9. 推薦函二封(如為申請雙聯學位者則需檢附)。
  10. 外國學校教授同意指導之書面函件(如為申請雙聯學位者需檢附)。
  11. 收件單位:管理學院辦公室,聯絡人劉小姐(分機66067)。
  12. 詳細辦法請見附檔國立中央大學管理學院學生揚帆出國研修獎學金辦法」,有關「國立中央大學學生出國研修推薦暨獎勵辦法」請至國際處網頁(http://www.oia.ncu.edu.tw/index.php/tw/2013-03-21-11-37-43.html)查詢
  13. 同一申請案亦須於向本校提出申請「國立中央大學學生出國研修推薦暨獎勵辦法」以及「國立中央大學補助清寒學生出國研修獎學金辦法」之獎勵,如未申請上開獎勵,則本獎勵金之申請案自動失效。

 

附註:「國立中央大學生出國研修推薦暨獎勵」第二條規定如下:

(一)本校大學部或研究所生,境外則依姐妹簽約內容規定且不得申請至其原屬國及家境內之學校。

(二)以赴國外與本校簽訂合作協議之學短期進修或至讀跨雙位者為限。

(三)在校成績優良並經就讀系所或院推薦者。大學部生已修業年度之平均須達 六十分以上;研究生已修業年度之學業平均成績須達七十分以上。

(四)符合欲申請之國外作協議學校條件者。

(五)各項申請人均須具備欲學校規定之語言門檻。

(六)過去一年內未曾放棄審核通之資格者。

附件: 1.管院學生揚帆出國研修獎學金辦法.pdf

附件: 2.20200106國立中央大學學生出國研修推薦暨獎勵辦法.pdf

附件: 3.202425 exchange notice-09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