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30
【申請】110學年度「110年元大優秀人才獎學金」,請於110年9月24日前向本校管理學院辦公室申請

110學年度「110年元大優秀人才獎學金」申請案,茲檢送相關辦法1份(如附檔),請同學踴躍申請

一、收件截止時間110年9月24日下午5時止向本校管理學院辦公室申請

二、申請資格:

  1. 家境困難之大學院校及碩士班在學學生。
  2. 前學年平均學業成績及操行/德行需八十分以上,並未受記過處分。
  3. 需提供家境困難證明,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免交所得稅、急難證明等。
  4. 該學年已獲其他獎學金者,不得再申請本獎學金。
  5. 經校方確實有獎助必要者,請檢附校方推薦函。(請申請者自行找老師寫推薦函)
  6. 雖未符第二項規定,惟有其他特殊事蹟,足資特別獎勵者。

 

三、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

請檢附下列文件並依序排放,向管理學院辦公室提出申請:

  1. 資料繳交檢核表。
  2. 獎學金申請表。
  3. 上一學年成績單影本。(若學校成績以等第表示請檢附對照表)
  4. 自傳。
  5. 校方推薦信。(請同學自行找老師寫推薦信) ※碩一與大一學生新生,請同學檢附原畢業學校及本校老師推薦信各1封
  6. 學生證正反影本。(需蓋有該學年第一學期註冊章、若學生證無註冊章者請另提供在學證明)
  7. 身分證正反影本。
  8. 家境困難證明,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免交所得稅、急難證明、校方證明書…等或本基金會認可之文件。
  9. 個人資料保護隱私權聲明書。
  10. 受獎同學申請切結書。

四、名額與金額:

1.大學組:第一次獲獎每名獎學金貳拾萬元、第二次獲獎每名獎學金壹拾萬元、第三次獲獎每名獎學金伍萬元,每名申請以三次為限。

2.碩士班:每名獎學金貳拾萬元,每名申請以一次為限。

3.倘為大一及碩一新生可檢附高三學期成績及大四學期成績。

附件: 附件1-元大優秀人才獎學金設置辦法.pdf

附件: 附件2-元大優秀人才獎學金作業細則_參考文件.pdf

附件: 3.110年元大優秀人才獎學金申請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