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利用活動連結鼓勵學生組隊於1/15報名, http://www.hpe.accessus.biz/2018_HPE_AI_IoT/index.html
壹、競賽目的:
為鼓勵學生從事人工智慧 / 深度學習 (AI/ Deep Learning) 相關程式設計,培養實際設計與應用能力,增進學生學習興趣,聯結我國資訊教育與實務運用,特辦理此次駭客松 (hackathon) 競賽。
貳、競賽主題:
依據各種創新實用的人工智慧 / 深度學習 (AI/ Deep Learning) 相關議題,舉辦第一階段訓練營,期間,HPE & Intel 將提供AI與大數據平台、開放原始碼(Open Source) 軟體、計算資源、以及資訊科學家顧問指導。 第二階段競賽期間,則進行相關應用程式開發設計,應用於實際智慧城市生活案例,主題包含下列三項:
一、智慧能源與智慧路燈 (Smart Energy / Smart Lighting)、溫度、溼度、PM2.5等感應器開放資料之應用設計
二、智慧交通 (Smart Transportation) : 包含交通控制,公車路線規劃之應用
三、市民之聲 (Voice of Citizen) : 關於市民滿意度之改善計畫
參、活動時間與報名日期:
一、 訓練營報名期間: 即日起至 107 年 1 月 15 日。
二、訓練營初選隊伍: 本次活動僅接受 10組隊伍進入訓練營,初選訓練營入圍組別將於 107 年 1 月 17 日公布於活動官網中。
三、訓練營活動期間: 107 年 1 月 22 日至 107 年 1 月 24 日。
四、競賽活動相關時程: 將於 107 年 2 月 12 日起,公布於活動官網中。包含初賽文件截止收件日,入圍決賽隊伍公告,決賽日期,以及得獎公告與獎金。
五、競賽決賽日期: 暫定107 年 6 月。
肆、競賽規則與報名方式:
一、由中央大學學生組隊參加。每隊指導教師一人 (指導教師不只一人時,請推派一位為代表),隊員以組為報名單位 (每組 3-5 名學生,可跨系),每位隊員在報名時必須為在校生或本年度
(107 學年度) 畢業生,且組長為中央大學學生,訓練營隊伍等同於未來參賽隊伍。
二、建議組成隊員具備以下技能:(同一人可具有多個專業技能)
• Maths and Algorithms background (至少 2 人)
• Python / R (至少 2 人)
• Matlibplot / R Shiny (至少 1 人)
• Node.js / Angular.js, Javascript, CSS (至少 1 人)
• Powerpoint (至少 1 人)
• 環境、能源、交通等相關科系主修學生,可非中央大學學生,但需為在校生或本年度(107 學年度) 畢業生 (最多2人)
三、參賽隊伍,每隊以設計一個人工智慧 / 深度學習 (AI/ Deep Learning) 應用程式為限。參賽隊伍須在報名期限內至線上報名系統完成報名作業。逾時報名、未依規定填寫報名資料、未上
傳報名所需競賽文件者,不予受理。
四、參賽隊伍請就競賽主題填列優先參賽順序,評審委員會得視作品實質內容與實地測試場地等因素調整之。
五、參加訓練營隊伍報名完成因實際狀況須更換隊員者,應於 107 年 1 月17日前填妥「隊員更換申請表」;第二階段競賽前如要更換隊員,應於107 年 5 月 15 日前填妥「隊員更換申請表」
(每隊最多僅接受替換2名隊員)。更換隊員須經過指導教授審核同意,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核備。逾期提出申請者,概不受理。
六、本次活動僅接受 10 組隊伍進入訓練營,初選訓練營入圍組別將於 107 年 1 月 17 日公布於活動官網中。
七、訓練營將於107 年 1 月 22~24 日(週一~週三)於中央大學舉辦 (場地將於 1 月 15 日公布)。
八、訓練營期間提供午餐。
九、參加訓練營課程為本競賽之必要項目,若當日有正當理由無法出席,請指導教師親筆簽名,完成請假手續。
十、本訓練營之大數據資料來源,來自桃園市政府和其他政府官網提供之資料:
1. 交通控制資料
2. 公車路線資料
3. 11,000 盞智慧照明電力資料
4. 市民1999資料
5. 社交媒體公開資料
6. 其他開放資料
十一、訓練營課程將教導如何針對此競賽作品,實作「人工智慧」與「深度學習」應用程式。此外,在設計作品時,如何考量「智慧城市生活」與「使用者體驗」之設計因素,使所開發之作
品能更貼近使用者。而上述內容亦為競賽作品之重點評分項目。
十二、請全程攜帶個人筆電。
伍、獎勵方式:
一、進入初選,並全程參與訓練營即可獲得精美好禮及參賽獎狀。
陸、注意事項:
一、 本校作品不得抄襲,如有性質相同作品參加參賽,請擇最優一隊參加。
二、 純軟體作品請參加其他軟體競賽,勿參加本競賽。
三、 商品化作品亦請勿參加本競賽。
四、 如有下列情況,須於系統說明文件註明參考資料:
(一) 有技術合作單位。
(二) 接受國內外各機構經費補助者,須敘明補助單位及補助金額。
五、 同一作品已在公開競賽中獲獎,不得參加本競賽:
(一) 參賽隊伍以同一作品參加其他競賽 (發明展和校內競賽不在此限)且獲獎者,不得報名參加本競賽。若經查獲違反此規定者,一律取消其得獎資格,不得有任何異議。
(二) 以同一作品同時報名此競賽和其他競賽時,若在本競賽決賽(或複賽)前,已獲得其他競賽通知得以進入該競賽之決賽 (或複賽),須放棄參加其他競賽之資格,才能參加本競賽之決賽。
若經查獲違反此規定者,一律取消其得獎資格,不得有任何異議。
(三) 作品已獲得其他競賽獎勵 (發明展和校內競賽不在此限),若經較大幅度之修正或改進(由評審委員認定之),得報名參加本競賽,但應於參賽文件中的適當章節或決賽簡報時,詳細說明
本次參賽作品與獲獎作品之不同處。若經查獲違反此規定者,一律取消其得獎資格,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本競賽不受理場外評審,參賽隊伍必須依排定時間與地點參加實地測試,並請指導教師親臨現場了解狀況,做為日後參賽參考。
七、推薦單位須確保參賽作品為學生所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究行政責任。
八、參賽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經法院判決屬實者,除追回原發給之獎牌、獎金、獎狀,由原推薦學校依規定予以處分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九、得獎隊伍須出席頒獎典禮,依照得獎作品簡介資料格式,在主辦單位規定時間內上傳作品簡介及三分鐘介紹影片,並授權主辦單位將其作品放置於本競賽網站。
十、參賽隊伍應服膺評審委員會決議,除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作業須知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十一、為強調本競賽之公平性,規定所有參賽隊伍於參賽文件及決賽報告時,所有書面資料、簡報檔案、展示影片、作品及口頭報告、服裝,均不得使用學校系所標誌、提及學校系所、教授
姓名及任何可供辨識參賽者身分的資料,違者由主辦單位及評審會議認定並扣分處理,扣分處理如下:
(一) 參賽隊伍若違反注意事項第一點,初賽時將依照正規化後的分數,乘上0.8。
(二) 入圍決賽隊伍,若於決賽時仍違反注意事項第一點將直接零分計算。
十二、本作業須知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並公告於競賽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