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注意事項
申請資格及應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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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應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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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遺族 |
舊生:申請表。 新生:申請表、就學補助優待申請表(報教育部)、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均包括詳細記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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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子女 |
申請表、105年度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證明);證明書內無申請人身分證字號者另須檢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均包括詳細記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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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子女 |
申請表、105年度有效之中低收入戶證明(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證明);證明書內無申請人身分證字號者另須檢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均包括詳細記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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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籍學生 |
申請表、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均包括詳細記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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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軍人子女 |
申請表、家長在職服務證明、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均包括詳細記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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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申請表、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證明)影本(由申請人簽名切結【與正本相符】)、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含本人及父母,已婚者加配偶;均包括詳細記事)。 注:最近一年度(104年)家庭所得總額須未超過新臺幣2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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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及孫子女 |
申請表、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均包括詳細記事)、105年社會局或鄉鎮市區公所開立有效期限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文件。 |
申請注意事項
1. 辦理時間:
(1) 舊生:自即日起至105年7月15日止。
(2) 新生:自入學登錄學籍資料取得Portal帳號起至105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截止日。逾期未辦理或有疑問者,請洽生活輔導組。校內分機:57221。
2. 申請方式:
請至本校就學補助系統登錄並列印申請表,併同應備文件送交生活輔導組。
減免相關辦法請參閱就學輔助系統最新公告。
學雜費減免登錄方式:本校首頁Portal入口→就學輔助系統→學雜費減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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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申請注意事項
一、 申請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項者皆可辦理)
(一) A類-104年度家庭年收入在114萬元以下 (以稅務單位計算為準,家庭年收入指學生本人及家長(含監護人);已婚者則為本人及配偶) 者,貸款利息均由政府負擔。
(二) B類-104年度家庭年收入在114-120萬元之間者,貸款人與政府各付一半利息。
(三) C類-104年度家庭年收入在120萬元以上,且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姐妹有二人以上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者,惟利息全數需自行負擔。《請備妥另一兄弟姐妹之學生證影本,並需蓋有學期註冊章》
(四) 先申請後查核:開學後,學校將申貸者資料送教育部,由教育部送財稅中心查核家庭收入,資格不符者將取消申貸,並請自行補繳學費。
二、 下列學生不能申請貸款:
已享有全部公費待遇者、全部學雜費減免或已獲得政府主辦之其他無息助學貸款者。但享有部分公費、部分減免或已請領教育補助費者,其差額部份仍可申請貸款。
三、 貸款程序:
(一) 「研究生」及「大學延畢生」需先上網預估學分數(105/9/9前),請至中大Portal→學生相關服務→生活助學服務→就學補助系統→就學貸款預估學分。登錄預估學分數後,繳費單隔天會更新加上學分費,再依此向銀行貸款,選課確定後多退少補。
(二) 自行上網列印繳費單後,至臺灣銀行就貸入口網站進行就貸線上申請,網址:https://sloan.bot.com.tw/sloan/sLoanLogin.do填寫基本資料及預約辦理時間。
(三) 備齊下列文件,親至臺灣銀行各地分行辦理借貸手續:105/9/9前
1. 攜帶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單)、繳費單、國民身分證、印章、本人及保證人最近3個月戶籍謄本(第一次申貸者),學生及家長(保證人或法定監護人)本人親至銀行辦理對保手續。
2. 每一教育階段(高中、專科、大學、研究所各自為一階段,並無連續)第一次辦理時,需由家長或監護人(保證人或法定監護人)陪同,爾後由學生自己攜帶身分證、印章、戶籍謄本至銀行辦理借款手續即可。
3. 學生未滿二十歲者:
(1) 應由父親及母親共同擔任保證人。
(2) 非雙親家庭者,由監護人擔任保證人。
(四) 線上申貸:欲辦理線上申貸同學,請電洽生活輔導組戴小姐,分機57221。
四、 至本校教務處「學籍及成績系統」填寫「郵局局帳號」(登入學籍系統,網址:http://www4.is.ncu.edu.tw/register/student.php→點選學籍登錄→英文姓名確定無誤打勾,然後點選資料確認無誤,送出→點選修改其他基本資料→確認郵局局帳號後,到畫面最下方點選資料確認無誤(submit)即可)。
五、 所貸之書籍費、校外住宿費,將於學期中撥入個人帳戶;學分費多貸者,則退回銀行以按實貸款。
六、 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網路通訊費為不可貸項目,請同學先自行繳款。
七、 註冊週前須繳交以下文件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臺銀撥款通知書第二聯。逾期未繳件至生活輔導組者,視同未貸款,屆時須補繳各項就學費用。
八、 本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辦理。
九、 若有疑問,請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戴小姐洽詢,電話:(03)422-7151分機57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