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邀中央大學資管系的教授+學生組隊,以資策會技術成果AppCross為主題,參加經濟部搶鮮大賽-2013搶鮮創意發想類競賽,9/30報名截止。
說明:
1. 陳中會提供系上關於組隊、科專技術AppCross的介紹等支援及輔導。
2. 參與學生至少一人,指導老師不限一位,可以兩位。
3. 學校有正式發聘的兼任老師也可以組隊。
4. 競賽網站: http://www.getfresh.org.tw
一、競賽說明
為鼓勵創意發想,擴大科專成果運用,經濟部技術處特舉辦2013「搶鮮大賽」活動,以智慧生活為主題來徵求創新構想,舉凡與智慧科技、創新生活有關連之創意,皆可報名參加。期使本競賽能吸引對此產業有興趣的學生團隊參加競賽,將創意實現,並善用法人的核心技術,進而帶動科技生活、創新應用,讓智慧生活再創產業加值之高峰。
二、參選資格
創意發想類:
· 中華民國教育部立案之大專院校學生,採組團隊方式報名參加,每隊參加人數至多5人,不得跨隊參加。
· 須使用本活動所提供之技術項目,未來3~5年內有機會實用化或商業化之創意構想,參賽團隊得以任何方式呈現成果。(技術項目請詳見網址:www.getfresh.org.tw/技術專區)
· 每隊需設指導老師1~2名,指導老師可跨隊指導。
三、獎額與獎金(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
創意發想類:
· 冠軍1名(獎座1座,獎狀,獎金新臺幣5萬元)
· 亞軍2名(每組獎座1座,獎狀,獎金新臺幣3萬元)
· 季軍3名(每組獎座1座,獎狀,獎金新臺幣1萬元)
· 優秀5名(每組獎狀,獎金新臺幣5千元)
· 佳作10名(每組獎狀,獎金新臺幣2.5千元)
四、報名日期
• 系統整合實作類:102年3月25日(一)09:00~5月20日(一)17:00 止(展延至5月30日(四)17:00止)
註: 5月20日僅先提出創意構想企劃書,倘通過初審後,將有約4個月實作時間。
• 創意發想類:102年3月25日(一)09:00~9月30日(一)17:00 止
五、報名方式與準備資料
(一)線上報名:
各參賽隊伍請於截止時間前下午五點前完成網站線上報名。線上報名後將可下載紙本【報名表】及【申請書】格式填寫。
(二)申請書上傳:
請於截止日前完成【申請書】PDF檔上傳至活動網站,逾期未上傳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相關格式及規範說明,請參考企劃書上傳規範。
(三)郵寄紙本:
請於截止日前郵寄【報名表】正本1份、【申請書】影本一式 5份,寄送至106臺北市信義路三段149號11樓「搶鮮大賽工作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四)注意事項:
· 請全數完成上述(一)(二)(三)項作業,始報名成功。所有報名資料均以線上系統為主。
· 報名表須由指導老師與全體隊員親筆簽名,並檢附參賽團隊全體學生證正反兩面影本。
· 相同作品企劃書限報名一類。
六、申請書上傳規範
· 參賽隊伍於參賽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型式表彰身分(包括申請書、簡報文件、隊伍介紹等),均必須以隊伍編號作為身分識別。違者視為違反規定,主辦單位有權進行塗銷修改,嚴重者得取消參賽資格。
· 參賽隊伍需於規定期限前,上傳完成申請書(以最後上傳版本為準)。上傳之檔案格式限PDF檔(限單一檔案20MB以內)。並需由主辦單位審核通過始完成繳交。
· 參賽申請書,每一隊伍限送一份檔案,規格如下:
o 以隊伍編號標示身分。
o 企劃書內文頁數為20頁以內,不含封面、封底、目錄及參考書目。
o 字體不得小於12點。
o 內容需依參選組別分別包括:
§ 創意發想類:創意構思、應用情境、功能描述及潛在市場。
§ 若有與目前之應用服務相似需提出說明,並說明差異性。
§ 若有引用已發表或第三者原始碼或技術情形應特別註明。
七、評審作業
(一)評審委員會:
由經濟部技術處及產、學、研界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
(二)評審程序:
分初審、決審二階段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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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組 |
初審 |
實作階段 |
決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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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整合實作類 |
申請書審查 |
實作說明會 |
簡報審查與作品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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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發想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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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評審標準:
· 創意發想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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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權重 |
說明 |
初審 |
決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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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性 |
‧ 參賽作品的原創程度。 |
30 %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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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趣味性 |
‧ 參賽作品之應用情境的趣味性。 |
10 %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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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與觀察力 |
‧ 參賽作品所呈現對未來需求的觀察與應用的想像力。 |
20 %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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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服務實現可行性 |
‧ 參賽作品在未來3~5年內實現的可能性。 |
20 %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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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與書面資料之完整度 |
‧ 參賽作品文件資料製作完整度與正確性。 |
20 % |
20 % |
八、其他事項
· 得獎隊伍獲得獎金應配合中華民國稅法繳交相關所得稅。
· 冠、亞、季軍及優勝得獎隊伍,須於得獎後半年內,配合主辦單位之需要與安排,舉辦成果觀摩。
· 參賽作品不得抄襲,如獲獎後,經由檢舉查證屬,將取消該獲獎資格,並通知所屬學校,追回相關獎金、獎座與獎狀。
· 參賽作品衍生之智慧財產權(以下簡稱智財權)屬參賽者所有,主辦單位不擔保前述智財權可能產生爭議之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人特此同意將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作非商業用途之實施,且參賽人不得對於上述之作品要求任何形式之報償。主辦單位於決選後得協助參賽者推廣運用其作品,未來合作關係之細節由雙方另議之。
· 如有以上未盡事宜,視當時狀況共同商議之。
· 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