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1
【招生】國立中央大學114學年度碩士班入學考試乙組第八梯次備取生公告

國立中央大學資管系114學年度碩士班入學考試乙組備取生公告

請依規定日期完成報到

乙組

備取18204000497

報到時間:114年8月4日(一)至8月6日(三) 9:00-16:00 (請避開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
請備妥新生報到表學歷(力)證件親至本系辦理辦到手續(國立中央大學資管系辦公室管理二館I1-213室)

一、學歷(力)證件

  1. 繳交「學位證書」正本及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由報到系所收存並加蓋系所章戳,未提供學位證書正本查驗者,其影本須加蓋原畢業學校關防或註冊組戳章,並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之字樣。尚未取得證書者,應填具切結書(請洽報到系所),並於切結期限內補繳,逾期仍未繳交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
  2. 以同等學力錄取者,應繳交相關「學力證件」正本及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由報到系所收存並加蓋系所戳章。
  3. 持境外學歷錄取者,另須繳交下列證件:
    (1)境外學歷證件影本一份(須加蓋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戳記)。
    (2)境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一份(須加蓋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戳記)。
    *持非英語系國家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者,另須繳交中譯本或英譯本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須加蓋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戳記或送我國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證)。
    (3)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紀錄正本一份(應包含入出國地點及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期間,申請人係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
  4. 臺灣地區人民或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含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團聚、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持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請依教育部「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並檢具相關文件報到。
  5. 新生姓名應以身分證件所載者為準,學歷證件姓名與身分證不符者,請向原核發證件單位申請更正。錄取後更名者,請自註冊組網頁下載「更改個人身份資料申請表」,填妥後連同戶籍謄本一併繳至系所。

二、新生報到表

  1. 請至本校招生系統(報名系統)點選「114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招生」登入(帳號為身分證字號;密碼為網路報名時,您設定之密碼)點選「錄取報到」,進行報到資料確認後印出報到表。
  2. 招生系統開放登入報到時間為 114年3月11日起。
  3. 報到資料確認:
  4. 所有欄位皆請逐一確認,資料有異動者請自行修改,不允許修改之欄位請印出後以紅筆在紙本上修正。
  5. 上傳近三個月之照片電子檔(製作學生證使用),照片檔案長寬比約為4:3,且寬度大於200像素之JPG檔案,容量並應小於2MB。(3) 資料確認完成後,請以A4白紙印出新生報到表(黑白或彩色列印皆可),貼妥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在簽名欄中親自簽名,再將此報到表及學歷(力)證件繳至系所方完成報到程序。

※如報到後確認不就讀或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請填寫「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或來信註明准考證號、報考組別、姓名、電話,並聲明自願放棄錄取資格。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可親送或以電子郵件寄予本系,以免影響其他錄取學生權益。本系 E-mail 信箱為 ncu6500@ncu.edu.tw,謝謝您的配合!

※未依規定日期完成報到者(繳交新生報到表等相關證件),逾期以放棄入學資格論。

附件: 10-表6-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pdf

附件: 中大及資管系辦公室地圖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