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9
公告 102 學年度學生轉系所事宜

主  旨: 公告 102 學年度學生轉系所事宜。
說  明:
一、申請期限:自 102 年 5 月 1 日(星期三)上午八時起至 5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五時止,向註
冊組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辦理方式:填具經家長或監護人簽章認可之轉系所申請表一份(表格請向註冊組洽取,亦可直接
至教務處網站中下載),並檢附成績單送交轉入、轉出系所核章後,於申請期限內繳
回註冊組。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附件: 公告 102 學年度學生轉系所事宜.pdf